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js333金沙线路检测登录入口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拟对冯超等32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如本人对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有异议,自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可以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地点:通慧楼209
联系人:刘兰 联系电话:023-49841629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