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学设备管理,维护设备器材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师生员工应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自觉爱护设备,切实防止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根据具体情节、不同对象、物资性质及损坏价值大小,给予损失价值全部赔偿、部分赔偿或免予赔偿的处理。
第四条 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责任人纳入年度工作和绩效考核。
对重大事故,应认真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 学校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节约器材、提高设备利用率成绩显著,或主动抢险减少损失,与损坏、浪费、盗窃设备器材行为进行斗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 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失的应予全额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的;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器材设备的;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不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的;
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或因指导失误、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
5.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
第七条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损失的,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予赔偿:
1.因实验实训操作本身的特殊性确实难以避免的损失;
2.因设备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4.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八条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其损失价值按下列方法计算赔偿:
1.单价800元以下,使用周期一年以内的设备损坏丢失按当时买入价格进行赔偿;使用周期一年以上的按年20%的折旧率计算赔偿价值;
2.单价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按下列方法计算赔偿:
(1)损坏丢失零配件不能重新装配的按整机年10%折旧率计算价值的100%赔偿;
(2)局部损坏可以复修的,只计算修理费(包括零件购买费);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
第九条 仪器设备保管使用人员离职或调动工作时,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视为仪器设备丢失。
第十条 发生设备器材损坏丢失事故,属于多人共负责任的,根据其责任大小和责任人工作表现,合理分担赔偿费用。
第三章 处理规定
第十一条 发生设备器材损坏丢失事故的,责任人应填写《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单》,由所在院(系)实训基地核实,后勤处资产办提出处理意见。
损坏精密、贵重、稀缺设备器材和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组织严格审查,专案进行处理;对一般教学设备(包括低值易耗品)的损坏丢失,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二条 赔偿费由二级院(系)、工程训练中心及后勤处资产科共商,根据确定的赔偿金额及本人经济情况决定一次赔偿或分期赔偿。如赔偿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缓期赔偿或减轻赔偿。
第十三条 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日期后,由赔偿人按期到学校财务处足额缴纳赔偿金。
赔偿费用于修理及补充设备器材。
第十四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js333金沙线路检测登录入口
2019年3月25日
Copyright © www.cqie.cn/et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js333金沙线路检测登录入口
通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