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09月01日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所授课程进度计划(5分)
(一)确定学科教学后教师应认真阅读教材(泛读或精读),在此基础上初步制定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交教研组审核,二级学院审定后于上课两周内送教务处和师资办。
(二)教学计划内容以〔2007〕143号文件要求为准。
(三)未按时上报学科教学计划扣2分。
二、备课(10分)
(一)备课要求
1.凡学科教师均应备课(含课时教师、外聘教师),不备课不允许上课。
2.上课前两周备好课,写好教案。
3.教案的详略依据任课教师的不同情况决定:
(1)任教五年(含五年)以内的年轻教师必须备详案;
(2)六年以上(含六年)的学科教师以及副教授以上、研究员、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备简案;
(3)担任两门以上学科的,其中一门主科应写详案,其余可写略案;
(4)选修课,非主专业的体、音、美学科等可写略案;
(5)多媒体教室授课的教师应制作课件,不能做课件的要设计好板书或请人帮助做课件。
(二)备课质量评定
A.教案完整,各主要环节齐全(视课的类型而定),内容正确,系统性较强。
B.教案不够完整,或内容系统性一般化。
C.教案很不完整或内容系统性、科学性较差。
(教案完整与否的标准以〔2007〕143号文件为准)
(三)备课等级评定
A.同一本教案,好教案节数占3/4以上;
B.同一本教案,好教案节数占1/2以上;
C.同一本教案,好教案节数占1/2以下;
D.未备课。
(四)查实每少备一节课扣2分
三、上课(25分)
(一)上课按学院《课堂教学评分细则(修定表)》评分定级。
(二)好课率评定:
A.根据平时听课记载,好课节数占3/4以上;
B.根据平时听课记载,好课节数占1/2以上;
C.根据平时听课记载,好课节数占1/2以下;
D.根据平时听课记载,好课节数占2/3以下。
(三)根据各二级学院教学检查和各班教学日志记载,教师上课迟到三分钟以上,每次扣1分;提前下课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每节扣5分;不能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每节扣2分。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一)作业布置
原则上按不同学科以章、节或课为基础布置作业。基础课一般每期不少于20次(个别学科、特殊情况可适当酌减),专业课一般在一个专题后应布置一次作业;语文大作文原则每月一次。检查作业量是否恰当可根据学科专业及教学进度确定,每少布置一次扣1分。
(二)作业批改
以教师全批全改为主,任课班级多的或合班课学生较多的,可分批次批改或抽改或学生互改、自改,但笔改量应不少于一个同学科单班教学全席工作量教师的笔改量。
(三)批改质量评定
A.批阅标记齐全(含日期、纠错、指导等);
B.只划“√” 、“×”,写日期;
C.只落日期;
D.未批改。
(四)等级评定
A.好的比例占所批改作业的3/4以上;
B.好的比例占所批改作业的1/2以上;
C.好的比例占所批改作业的1/2以下;
D.好的比例占所批改作业的2/3以下;
(五)经查实少布置一次,少批改一次分别扣1分。
五、辅导(10分)
(一)学校安排的自习课或晚自习,教师应到班辅导。
(二)其他辅导工作,如音、体、美课外辅导应乐意接受,主动积极参与,认真完成,注意辅导的层次性、针对性、目的性。
(三)综合定等。每期根据教师课内外所承担和完成辅导任务的情况由二级学院按A、B、C、D四个等级综合评定。
(四)每缺旷一次扣2分。
六、实践教学(10分)
(一)每期视教师指导课内实验、设计和实习实作等工作态度和效果由二级学院按A、B 、C 、D四个等级综合评定。
(二)无实验任务的教师,视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的态度和效果由二级学院综合定等级。
(三)教师因组织管理不当造成器材损坏,教师负责赔偿。学生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视情节和责任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七、成绩考查(20分)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平时和期未考查、考试的工作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综合评定。
(二)出现下列情况扣分,直至罚款或行政处分:
1.教师未坚持平时考查,学生无平时考查成绩,发现一个班扣2分。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命题任务,扣2分。
3.未按时上报考试成绩,扣5分。
4.教师在命题、制卷、评分、登分等过程中严重失职,或有违规等行为,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
八、教研活动(10分)
(一)教师应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完成教研任务。
(二)教师每期相互听课至少8节,有教学任务的各二级学院领导,每人每期听课至少12节(未上课的应多于12节)并填写听课记录表。
(三)每位任课教师期未均应撰写教研总结(不得少于2000字)报二级学院存档。
(四)综合定等。期未,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所承担教研任务的多少和完成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综合评定。
(五)教研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教研总结未报扣2分。
九、常规考核的其他相关工作
(一)考核分平时抽查、周考、月考和期考。考核情况记载统一使用《教师教学常规检查表》、《教师工作考评汇总表》和《上课情况登记表》、《教师教学计划制定、备课、作业批改情况检查登记表》、《教学辅导、实践教学、教研情况检登记表》、《学科成绩考核情况登记表》。
(二)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组织进行,师资办或师资办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二级学院执行教学常规情况。
(三)每个学期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对任课者执行教学常规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包括综合评定意见、总分和等级),并填写《教师教学业务情况登记表》送师资办。师资办对二级学院教师教学常规学期考核情况进行审定。
(四)在实施教学常规的过程中,二级学院对学生反映较大和新任课教师的情况应跟踪检查,指导改进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和《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规范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六)学科教研组每学期应安排1~2次《教学常规基本要求》、《教学常规实施细则》的学习,让教师自觉纠正不良教学行为,自觉遵守教学常规。
(七)考核总分为100分,项目及分值见 “教师工作考评汇总表”。
(八)等级、分数:
A 85-100 | A+ 96-100分 |
A 90-95分 | |
A- 85-89分 | |
B 71-84
| B+ 81-84分 |
B 76-80分 | |
B– 72-75分 | |
C 58-71 | C+ 68-71分 |
C 63-67分 | |
C– 58-6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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